黑龙江省三民警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称号

26.04.2016  08:59

  近日,公安部授予黑龙江省宁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东京城中队民警刘国瑞,追授肇源县公安局油田保卫大队民警刘锦龙、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新春派出所民警姚欣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宁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东京城中队民警刘国瑞从警27年来,始终奋战在公安交通管理第一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满腔热情为群众服务,先后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近万起,无一被投诉,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好评。特别是2013年以来,在身患癌症经历过三次大手术,身体尚未完全恢复的情况下,以顽强的毅力带病坚守在公安交通管理岗位上,被群众誉为“镜泊湖畔永不停歇的红绿灯”。他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被授予全省交警系统先进个人、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肇源县公安局油田保卫大队民警刘锦龙,在2015年1月16日查缉可疑车辆行动中,奋不顾身阻拦强行冲卡的可疑车辆,被该车甩下后,又奋勇跃上后面尾随护运的车辆,再一次被重重甩下,拖行了500多米,当场壮烈牺牲,年仅38岁。刘锦龙自1996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扎根基层一线,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不畏艰险、勇挑重担,多次冒着生命危险抓捕犯罪嫌疑人。自2000年以来,共参与破获盗窃原油刑事案件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0余名,收缴涉案原油600余吨。他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被大庆市公安局评为“铁人式公安民警”,并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新春派出所民警姚欣,自1985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28年如一日始终扎根在基层派出所,以100%的人口熟悉率在全市户籍比赛中屡获殊荣;凭借“百家熟”本领,曾40余次为业务部门侦查破案提供准确线索。他大力开展群防群治,构筑起严密的社会治安防范网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作出了突出贡献。2015年2月24日,姚欣在派出所值班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51岁。(记者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