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17.12.2016  15:35

  (2016年12月16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俊成为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鲍海军、王加勇为省人大常委会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洛大雨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免去:

  朱钧的省人大常委会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启胜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

  张坤明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陈喜平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杨成军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检察长。

   免去:

  王中明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双近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马国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奇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金力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检察长职务;

  李剑、高广明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张坤明的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金银墙的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