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6年12月16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包雪晶、蔡力力、曹茗、常鹤、陈冰、丁锐、范杰臣、冯涛、付峰、付向成、高雁、顾栩菲、郭伟宏、郭卫军、郭延泽、韩丽伟、胡乃峰、皇甫延玉、纪萱、李丹华、李刚、李海燕、李娟、李丽丹、李林军、李懋、李锐、李瑞新、李鑫、李雪、李雪松、李艳梅、刘岱云、刘东兴、刘平、刘显军、刘彦君、刘艳东、刘洋、刘雨茎、刘志加、刘子良、娄威巍、吕庆华、吕一由、马鸿达、邵志东、时晓明、孙德敏、孙观宇、孙淑波、孙淑范、田加林、王宝奎、王滨红、王成慧、王金海、王景波、王愫、王玺、王晓兵、王晓刚、王新宇、王雪杉、文明、吴滨生、吴继平、徐明珠、徐世敏、姚孟莹、于苗淼、张静峰、张俊伟、张伟珍、张云强、赵洪波、赵良宇、郑雪松、钟海峰、周波、祝柏多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吉凤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员;
孙宏昌为宝泉岭农垦法院审判员;
刘爽、张文志为红兴隆农垦法院审判员;
杨永宏、牟进全为北安农垦法院审判员;
宁德军、张爽、姜校锋为九三农垦法院审判员;
陈实为绥化农垦法院审判员;
张岩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惠灵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石似玉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井玉亭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张嵩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
于威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安玉祥、李茹、王欣、徐卫为林口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红君、胡艳君、王维民、刘辉为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丛敬滋、刘晓春、仉海林为八面通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春生、金文杰为清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毕永刚为方正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海霞为大海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郭喜武为海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孙克强为沾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唐兴海、沙世东、初众为鹤立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孙德华、聂东为林口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孙智荣为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姜立志为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张芮凝为兴隆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王志强为桦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曹群为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全慧敏、刘洋、李春季、张瑞强、杨云、安亮怡、白森、鲍晓燕、曹楠楠、陈彦宏、崔晨、冯涛、韩雪冰、韩焱、李环宇、刘维强、马良驰、孟明合、闵华、任文、邵珉慧、石睿、谭珂、滕飞、滕海峰、王功杰、王国庆、王珂、王丽萍、王英文、王兆峰、吴立英、吴彦文、徐蕾、杨善义、杨振中、尹德恒、于颖、俞金宇、张百聃、张家玮、张蕾、张升、张士利、张友、赵大治、赵丹、周丽春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宇博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张永平、王猛为佳木斯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祎頔为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李江虹为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孙立新为黑龙江省兴隆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林为黑龙江省林口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徐晓华为黑龙江省东方红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志喜为黑龙江省大海林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赵红谊为黑龙江省山河屯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小芳为黑龙江省桦南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马永欣为黑龙江省海林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寅节、刘旭彤为黑龙江省绥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波为黑龙江省沾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杨欧、李太雷为黑龙江省方正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张炜、张家夫、周立、洛大雨、杨瑞明、李晓彦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素祯的桃山林区基层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越峰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双平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伟平、王永军、王峰、邵奎逵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崇民的图强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韩冬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孙华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李加新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陈平的红兴隆农垦法院审判员职务;
付文的建三江农垦法院副院长职务;
李钢的建三江农垦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邵明英的建三江农垦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闫家山、伞学库的建三江农垦法院审判员职务;
林海燕的建三江农垦法院勤得利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云山的建三江农垦法院前锋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振武的牡丹江农垦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孙福江的牡丹江农垦法院宁安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利军的牡丹江农垦法院八五一一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黄坤的宝泉岭农垦法院审判员职务;
赖东花的齐齐哈尔农垦法院克山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俊有的齐齐哈尔农垦法院审判员职务;
朱晓天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曹群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唐志强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石似玉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蔡铁林、王慧荣、王淑杰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曲行洲的方正林区基层法院院长职务;
邵文森的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院长职务;
李建新的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程的大海林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纪迎春的桦南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景坤的鹤立林区基层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孙延昌的苇河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景凤英的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辛忠海的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关志涛的海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唐桂玲、许连德的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职务;
毕忠锋、唐艳的兴隆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职务;
吕彦军的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景春的鹤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惠灵的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玉贵、吴敏、吴波文、刘清勇的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孙国境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凤君的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晓雄的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成军、曹阳、芦葆霖、赵伟、战淑珍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孙玉杰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区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江虹、王军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区分院检察员职务;
魏春日的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玉茹的黑龙江省九三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丛三滋、魏树彦的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朱清海、吴殿喜、刘世明、李庆、刘廷贵的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贾树生、刘新月的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魏则科的黑龙江省绥化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孙立新的黑龙江省迎春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宇博的黑龙江省山河屯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唐守和的黑龙江省山河屯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卢文伟的黑龙江省大海林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孙正才的黑龙江省亚布力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吕晓琴的黑龙江省通北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责任编辑: 齐雪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