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社厅引入法律援助服务机制
19.03.2016 23:10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1月20日,黑龙江省人社厅引入法律援助机制工作正式启动。从即日起,将由司法厅指派3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援助人员派出机构,每所各指派1-2名律师以月为单位轮流在法律援助窗口值班,负责为弱势群体维权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
法律援助制度也称法律救助,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司法救济制度,是实现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行为。据介绍,黑龙江省人社系统内信访案件量常年居高不下,并且在处理过程中信访事项与仲裁、诉讼相交织,法内处理与法外解决并存,缺乏规范有效的法律程序和引导衔接机制,导致涉法涉诉案件长期滞留在信访环节。为依法高效妥善化解全省人社领域矛盾纠纷,分类处理涉劳信访案件,省人社厅将法律援助机制引入接待窗口,为农民工、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创业创新大学生、70岁以上老年人;患重大疾病,无独立行动能力人员;怀孕待产且行动不便的孕妇;其他行动不便、受限人员等群体提供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受理范围为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养老金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医疗费、医疗保险待遇纠纷、失业保险待遇纠纷、福利待遇纠纷等社会保险纠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法律援助形式为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民事代理、刑事辩护、调解法律纠纷。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9.03.2016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