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稳步推进
黑龙江是农业大省,农业既是用水大户也是最大的节水挖潜目标。自2016年起我省开始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全省共完成28个县99处大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改革实施面积1148万亩。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由2016年的0.5958提高到2018年的0.6067,年新增节水能力达到13亿立方米。
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配套机制得到了有效完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系会议制度的通知》、《黑龙江省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黑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考评办法》、《黑龙江省农业水价形成机制》、《黑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奖补办法》等一系列意见、制度、办法的出台,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
农业水价涉及众多的经济、社会和水资源因素,综合性强,不是单一的水价改革能涵盖的。在具体推进过程中,有关部门通过综合运用工程配套、管理创新、价格调整、技术推广等举措,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节水,也强化供水管理,提高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完成了185处大中型灌区用水价格成本测算和145处大中型灌区用水价格调整批复工作,调整后部分灌区用水价格已接近了供水成本;配套完成了99处大中型灌区计量设施建设任务。完成了49处中型灌区农业水权确权工作以及双鸭山和宁安2个市的水权试点工作;举办水稻控制灌溉技术推广培训班697场次,培训87588人,完成新增水稻控制灌溉推广面积1224万亩,推广旱田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77万亩;推进建立健全精准补贴机制,全省11个地市34个县落实精准补贴资金共计10942万元,极大地调动了供水单位的管理积极性;完成了五常等4个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改革工作,明晰了产权,并利用工程进行抵押贷款。同时引入社会资本开展PPP模式试点,建立了“互联网+农业、水利”的新模式。此外,还建立了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信息系统平台,使灌区用水计量管理工作更趋科学。
2020年,我省还将继续加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力度,计划完成1000万亩的改革实施面积。建立3-4个水田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推广县,通过典型引路,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改革模式,为全面推进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累经验、奠定基础。(董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