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加速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
记者从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召开的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暨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视频会上了解到,目前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实现了“停旧发新”的阶段性目标,下步要以“抓薄弱,促平衡;抓规范,促升级;抓制度,促完善”要求为核心,加速推进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规范、提档、升级,使之稳定、健康、有序运行。
抓薄弱,促平衡。要狠抓不动产登记工作存在的薄弱地区、薄弱环节、人才短板等“两薄弱,一短板”问题。重点做好抓薄弱地区自身潜能的挖掘,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登记发证工作步伐,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域发证的工作目标;要抓好薄弱环节建设,如整合房产、土地等存量登记数据,建立统一的数据库,为登记发证提供详实、准确的数据信息,提高发证效率;要抓住人才短板,采用多种渠道解决不动产登记人员不足问题。
抓规范,促升级。要通过规范登记主体、实体和程序“三个规范”,实现登记业务的优化升级,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顺畅、高效。实现规范登记主体和承办机构不在一个部门的履职错位情形、理顺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承办机构的法律关系;要保证房产、土地等不动产权原材料合法、有效,符合要求;实现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发证,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证时间。
抓制度,促完善。要以《黑龙江省不动产登记办法》立法为依托,完善便民服务、信息管理、内部工作等三方面的规章制度。要加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信访接待等不动产登记服务制度建设;要加强资料移交、档案管理、证书管理、信息查询、信息安全保密等登记信息和资料管理制度建设;要加强目标责任、AB岗责任、印章管理、考勤管理、学习交流等登记机构内部工作制度建设。
据悉,目前全省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15025本,《不动产登记证明》97448份;所有市县均已完成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有5个县(市)已完成历史数据整合建库,19个县(市、区)已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不动产登记制度体系日趋完善,在法律制度建设、行政制度建设、管理制度建设三方面均取得成果。(才玉记者谭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