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打造宜居宜养健康家园
黑龙江日报12月21日讯 日前,全国爱卫会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督导检查组来黑龙江省指导工作,对黑龙江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给予了充分肯定。黑龙江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在各部门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预期成效。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县和乡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达到5.8%;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达到0.8%;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0.55%,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7.22%。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92%;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率达90%。全省共有2642个行政村环境完成综合整治,基本实现乡村路面整洁无杂物,路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总体上看,黑龙江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启动迅速,开局良好,推进有力,成效明显。
长期在南方做生意的一位通河人今年回到家乡,看到相比三年前的家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环境美了、街路宽敞了、城市管理井然有序,极为震动,说啥也要回家乡投资兴业。像通河这样依托卫生创建活动,推进城乡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提升吸引力的城市在黑龙江省已呈“星火燎原”之势。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是“健康龙江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全国爱国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爱卫会关于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等文件、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和落实,把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
今年全省共投入资金141.32亿元,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省爱卫办印发《关于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督查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并将其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启动问责机制。同时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哈尔滨、牡丹江、绥化、绥芬河等地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了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纳入“健康龙江行动”、“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之中,充分发挥媒体优势,集中报道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向公众传播健康生活理念,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营造出了人人了解行动、人人支持行动、人人参与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还把提高群众健康保健意识、环境卫生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作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一项重要内容加以推进。
在落实推进整洁行动的过程中,首先以爱卫月为平台,其次以美丽乡村为载体。齐齐哈尔市开展“洁净自己家园、建设美丽乡村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七台河市开展“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农村环境整治行动,大兴安岭地区开展“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攻坚战”,农村面貌大为改观。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等地试行农村专职保洁员制度。
干净整洁的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民主村,获得了督导检查组的肯定。该村坚持以改善农村环境、提升农村生产生活质量为目标,重点实施了环境综合整治、村屯绿化和取土坑治理等工作,使该村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性变化。同时制定了通俗易懂的《村规民约》、《新农村建设群众诚信考评实施办法》,将村民参与环境整治行为与资源承包、金融信贷、扶贫救助等权利、义务挂钩。通过该机制的设立和运用,每年义务参与环境整治的人数都在2000人次以上,“村在林中、房在绿中、人在花中”的优美环境得到了广大村民的珍惜和爱护。
第三以饮水安全工程,推进整洁行动。今年国家下达黑龙江省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计划14457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5660万元,省级配套26662万元,地方配套2253万元,解决204.66万农村居民和13.25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建设2802处集中供水工程,涉及3808个村屯和588所农村学校,10月底全部完工,入户率达到95%。最后,各相关部门坚持“职责法定和权利主体”原则,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形成合力,公安、住建、工商等部门集中开展市容市貌整治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全省围绕国务院《意见》和全国爱国卫生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还重点推进了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防治和卫生创建等工作。其中,被称为“城市革命”的创建卫生城活动,城市创建成果显著,累计创建大庆、伊春、黑河、海林4个国家卫生城市,漠河、嘉荫、东宁、富裕、通河5个国家卫生县城,22个省级卫生城市,45个省级卫生区,26个省级卫生县城,16个省级卫生乡镇,1696个省级卫生村,294个省级健康促进社区,267个省级卫生标兵单位,4987个省级卫生先进单位。
水清澈了,空气清新了,街路通畅洁净了,城乡综合管理水平提高了,整洁行动在为百姓提供优美人文、自然环境的同时,也注入了“文明、环保、健康”的新理念,为百姓打造了宜居宜养的健康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