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民宗委会同新疆工作组评选表彰“四爱四争”活动先进个人

12.11.2019  17:4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创新在黑龙江省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促进龙疆两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稳定,黑龙江省民宗委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驻黑龙江省新疆籍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开展了以“爱祖国、爱新疆、爱驻地、爱邻里,争当致富能人、争当守法模范、争当民族团结模范、争当新疆形象宣传员”为主要内容的“四爱四争”活动。此项活动得到省直相关部门和广大在黑龙江省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踊跃参与,经各市(地)民族事务部门推荐,省民宗委、新疆工作组评选,共8名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分别荣获“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致富能手带头人”  “诚信经营守法模范”“新疆形象宣传员  ”  等称号。

11月7日上午,省民宗委会同新疆工作组专门召开了表彰大会。省民宗委副主任缪文辉同志在会上宣读了《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驻黑龙江省新疆籍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关于表彰居麦·苏莱曼等“四爱四争”活动先进个人的决定》,新疆工作组党委书记、组长曾春雷同志作总结讲话,省委法委、省公安厅及哈尔滨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在黑龙江省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8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

与会的省民宗委、新疆工作组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向受表彰的“四爱四争”先进个人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品。会议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高举民族团结的旗帜,用优秀品格和模范行动,引导和鼓舞新疆籍人员与黑龙江省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会议要求在我省新疆籍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要以“四爱四争”活动为契机,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增强“五个认同”,自觉勤劳致富、融入当地、热爱家乡、维护稳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同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