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定于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星期地二)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上诉人赵项羽与被上诉人齐齐哈尔市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杨昆、王凤鳞、拜泉县鑫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