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红星集团食品有限公司声明

07.08.2015  12:07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8月7日电 黑龙江红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红星乳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红星集团食品有限公司,同是“红星”但品质不同。8月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对6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审计问题的通告》(2015年第44号)、《关于42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的通告》(2015年第43号),黑龙江红星集团食品有限公司在检查中没有产品及包装不合格问题。

  《关于对6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审计问题的通告》(2015年第44号)中,其中黑龙江红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鞍达红星”婴幼儿奶粉不合格。

  《关于42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的通告》(2015年第43号),通告的是2015年5-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监督抽查情况,覆盖国内85家企业的产品及部分进口产品。其中,黑龙江红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装婴儿配方奶粉1个批次,检出亚油酸、α-亚麻酸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陕西红星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幼儿配方羊奶粉(冠悦)1个批次,检出锰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

  黑龙江红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红星乳业有限公司虽然都有“红星”字样,但与黑龙江红星集团食品有限公司系没有任何关系的不同性质、不同主体的企业。

  黑龙江红星集团食品有限公司在牡丹江的婴儿配方奶粉工厂是按照国家和欧盟标准建设的。2014年5月取得QSI审核,获得国家核发的生产许可证。2015年4月16日红星与德国具有143年历史的莱茵公司正式签约,莱茵公司对红星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进行全面监控并进行国标/欧标的第三方检测与认证工作已经启动。

  黑龙江红星集团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随时接受广大消费者、新闻媒体、相关检测机构、国家权威机构检测,也将继续坚守品质,努力为中国宝宝打造世界级好奶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