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落实河湖长制不力将被问责

04.07.2018  18:15

  新华社哈尔滨7月3日电(记者杨喆)记者从黑龙江省水利厅获悉,这个省“下狠茬”进一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对工作不力的加大问责力度。同时,通过强化督导检查等方式,打击非法采砂、侵占河道、围垦湖泊等行为,借助河湖长制把江河湖泊管护好、环境污染治理好、生态环境建设好。

  黑龙江省水利厅工作人员介绍,黑龙江省今年继续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对各地市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通报;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需要给予诫勉、责令公开道歉和组织处理的,移交组织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

  为确保河湖长制落地生效,黑龙江省有关部门将联合开展河湖长制督查,重点督查制度落实、河湖治理保护开展情况、问题整改情况,严厉打击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

  黑龙江省要求河长牵头整合资源,聚焦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渔业养殖污染、城镇生活污水等问题,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开展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专项整治等10个专项清河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行为,解决河道垃圾、漂浮物、围垦、设障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