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改革将实施

10.11.2015  12:13

  本报昨日讯(记者赵阿宝)今天,市物价局发布《关于召开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和富拉尔基区昂昂溪区实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第二次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规定,居民用气分三个阶梯,各阶梯气价按1:1.2:1.5设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定于2015年11月26日上午9时在嫩江宾馆大会议室召开我市中心城区和富拉尔基区、昂昂溪区实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届时将有消费者、专家学者、经营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等30人共同参加听证会。

  《公告》指出,按照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规定要求,经对市中心城区和富拉尔基区、昂昂溪区居民用气量的点调和测算,同时考虑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用气不断增长的实际需求,我市中心城区和富拉尔基区、昂昂溪区将实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按单个居民家庭年用气量划分三个阶梯。每年户用气量240(含本数)立方米以内为第一阶梯,241至500(含本数)立方米为第二阶梯,501立方米以上为第三阶梯。各阶梯气价按1:1.2:1.5设定。第一、二、三阶梯气价分别为每立方米2.40元、2.88元、3.60元。

  另外,《公告》称,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低保证的低收入家庭实行优惠政策,在第一阶梯气量范围内,实行每立方米1.66元的优惠气价,超过部分执行每立方米2.40元。同时,对居民采暖用气以及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的气量和气价也做出了相应的具体要求。

编辑:左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