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法院:从细节入手清除群众诉讼障碍
3月1日下午,在齐齐哈尔市某医院神经内科一病房内,半躺在病床上的当事人赵某紧紧握着铁锋区法院青年法官刘艳的手感激的说:“我完全没想到,法官会来到医院里办理案件,你们真心实意为百姓办事,我的案子这么快就处理完了,而且双方都满意,感谢人民法院!太谢谢你们了!”
日前,铁锋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及书记员带领一案件的被告张某来到齐齐哈尔市某医院赵某病榻前,进行温馨调解,并调解成功:原告赵某与被告张某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协议,赵某将拖欠的两万元房款一次性付清,张某立即向赵某交付房屋。承办本案的刘艳法官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通过不懈努力,最终使双方达成协议,真正做到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016年4月,原告赵某与被告张某达成房屋买卖协议,赵某以三十万元购买张某出售的住房,赵某暂交付房款二十八万元,余款待办完更名手续后支付。在办理房屋更名过程中,赵某突患中风,无法继续履行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经过半年多的调治,赵某恢复了语言表达能力,张某到其家中协商履行房屋买卖事宜时,赵某以现在房价下跌为由欲终止房屋买卖。在赵某诉讼至铁锋区人民法院后,病情加重,只得住院就医。因赵某无法到庭,刘艳法官决定将调解工作转到医院、将法庭移至病房,经与医生协商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遂让被告张某到医院与本案原告赵某协商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病榻前,刘艳法官充分听取原、被告双方对案件的意见,耐心地做着双方的思想工作,直到当晚6时许,终于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后,原告赵某激动地紧紧握住刘艳法官的手,不住地表示感谢,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铁锋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为民便民要求,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便民措施,从细节入手清除群众诉讼障碍,以司法为民便民服务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深受辖区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