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激发“内在活力”
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是解决执行难的基础工作,也是赢得全社会理解和认同的关键举措。龙江县法院坚持向法院自身不规范执行行为“开刀”,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将规范执行的要求细化到各个环节和节点,堵塞各种漏洞和工作随意性、选择性的空间。为全力打好十九大维稳、基本解决执行难、作风整顿三场硬仗奠定了坚实基础。
以制度定规范。龙江法院紧紧围绕执行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的核心环节,先后制定了《执行实施案件办案流程》、《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实施意见》、《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实施办法》等多项制度,强化了对执行过程的全程控制,真正把执行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分权制衡,在机构架设上将执行裁判权、实施权分开,明确并规范各执行机构的权责,强化相互间的监督制约,防止执行权的滥用。坚持流程管理,强化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控,明确从立案到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办理期限、质量标准、职责权限以及各环节之间相互衔接的具体要求,通过执行办案全程留痕方式,实现对案件办理的动态监控,有效解决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等执行失范问题。
以公开促规范。龙江法院不断创新执行公开工作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效规范执行行为和执行程序,全面推进阳光执行。为增进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龙江法院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全面展示执行工作成效,公开曝光规避执行、妨碍执行、抗拒执行的典型案例,在全县营造“法律权威不容藐视、生效裁判必须履行”的诚信法治氛围,促进全社会更加理解执行、尊重执行、信赖执行。
以素质保规范。龙江法院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按照执行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的要求,全面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在队伍建设中不断转变干警工作作风,贯彻落实“五个好作风”、“三个好把式”,切实抵制“五个坏作风”、“三个坏把式”,重点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甚至乱执行行为,确保廉洁文明执行。着力提升执行业务素质,通过组织业务轮训、案例指导等方式,增强执行干警利用现代信息工具查控财产的能力、驾驭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说服协调双方关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