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取消涉及内贸流通非行政许可审批 一律不得增设市场准入行政许可

28.11.2016  09:36

  近日,黑龙江省出台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省政府规章外,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增设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事项,取消涉及内贸流通非行政许可审批。

  意见提出,支持新能源车辆在邮政、快递领域的应用。抑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和商品过度包装,落实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加快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升级改造,推动旧货市场规范发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加快推广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受理,规范行政许可流程,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