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惊险的送达

14.06.2014  00:43

        愿意吃海鲜的人一定都知道丹东,我愿意吃海鲜,所以对丹东曾经十分向往。

        当听说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在丹东,需要去丹东送达时,心中着实激动了一会儿。

        做了十多年的民事法官,可以说是走南闯北,经历过多次的外出调查、送达,积累了一定的办案经验,所以认为一个离婚案件的送达只不过是“小菜一碟”,所以在一个初春的夜晚我和同是女性的书记员踏上了前往丹东的旅程。

        经过一夜的颠簸,火车在淅淅沥沥的小雨中驶入省城哈尔滨车站。乍暖还寒伴随小雨,好冷!我俩不禁打了个哆嗦抱起肩膀,出站后立即与原告联系,然后转乘去丹东的火车。

        由于原告起诉前就已经搬回到阿城的娘家,所以送达的问题都是电话与我沟通,没有说明详细案件情况,在去丹东的车上我才了解到实情。原来,原、被告是通过网络结识的,双方没有充分了解,草率举办了婚礼,婚后才发现诸多矛盾,被告到丹东亲属家居住,原告无奈也只好回了娘家。同时还了解到双方的矛盾非常深,已经发展成双方家庭间的矛盾,原告母亲怕原告吃亏,所以陪着原告一起与我们去找被告送达。这时,我感觉到送达一定会有难度,深感责任重大,心情也格外沉重,那“激动的向往”的心情,早已荡然无存。

        这天的火车,我辗转反侧,一夜无眠。把可能遇到的情况、可能发生的危险是想了一遍又一遍,又向原告和书记员分别交待了她们应该注意的事项,我有责任保护她们的安全。

        终于到了丹东,闻到了海蛎子味,却没有一点儿食欲,看她们简单吃了一点儿面条,便赶往被告工作的饭店。我让原告在远处指认被告后,告诉原告和她母亲快速离开,避免让被告看到后引发争执,激化矛盾。我与书记员进屋后向被告出示了工作证同时送达起诉状副本,询问他对离婚的意见,是否同意离婚?是否同意立即开庭等。没等我说完,被告马上反应到是原告与我们同来的,不然我们找不到他工作的地方,站起来就要往外跑去找原告。好在我已经防备他这一手,进屋后便站在门口与他说话,看他要往外走,便用手挡住了门。可我没想到他竟然敢上来推我,我一边用手死死把住门,一边给他做思想工作,希望他能正确看待这个问题。虽然把我的手也弄破了、手表带也弄坏了,最终也没让他走出去,但他情绪依然激动,因为原告欺骗了他很多钱物,他坚决不同意离婚,更不同意开庭,并且要找原告“理论理论”。没办法,只好通知他在答辩期满回鸡西开庭。

        为了防止他跟踪我们找原告,我事先和原告约好让她们在汽车站大厅内等我们,因为那里人多,并且有很多保安,不会有危险,也方便我们出行。和书记员出来后,我俩走走停停,一会儿看看后面,一会儿拐个弯,就怕被告跟上来,又害怕走“”,真像是“做贼”啊!

        终于到了客运站,我松了口气。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刚过了十多分钟,被告就找到了客运站,因为我眼睛一直盯着门口,看到他过来我立即迎上去,站在保安面前把他挡住,他没敢往里面硬闯。我问明他的来意,想与原告见面谈谈,我告诉他我有义务保护原告的安全,所以不能让他单独见面,但我又不想错过这个调解的机会。后来我看到客运站旁边就是派出所,就到派出所找到所长,表明我的身份,表示想借用他们的一间办公室,让原、被告见面协商离婚的问题。所长非常热情,当即打开一间办公室让我们工作,最后又把我们安全送上返程的客车。

        虽然双方当事人最终没有达成调解协议,但送达工作顺利完成,我也又经历了一次人生的历练。直到现在回想起来,还很后怕,真是一次有惊无险的送达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