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价改改什么:大部分价格将放开 拒休克疗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价格改革的取向,无疑就是市场化。
“30多年来,我国价格改革先后经过了三个阶段”,对价格改革历程,中国价格协会会长王永治熟稔在心:
1979年到1991年,是改革计划价格体制阶段,其中,1979年—1984年“以调为主、以放为辅”,1985年之后变为“以放为主、以调为辅”,开始实行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
1992年之后,价格改革步入“快车道”,1992年至2000年的8年间,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价格体制阶段,绝大部分双轨制商品的价格交由市场调节;
2001年至今,大规模、大面积、大幅度的“调”“放”基本结束,改革重点转为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价格调控体系,并对极少数重要商品服务价格进行调整。
从1992年到2001年7月,中央管理的定价项目从141种大幅压减至13种,分别是:重要的中央储备物资,国家专营的烟叶、食盐和民用爆破器材,部分化肥,部分重要药品,教材,天然气,中央直属及跨省水利工程供水,电力,军品,重要交通运输,邮政基本服务,电信基本业务,重要专业服务。
此后,中央储备物资、化肥、电信基本业务相继放开,时至今日,中央定价项目只剩下十大类。国家发改委表示,去年年底,我国已有95%以上的消费品、97%以上的生产资料实现了市场定价。“剩下的主要是一些影响面广、后续产业链长的基础性产品,或与民生紧密相关,或涉及垄断,利益关系复杂。”王永治说。
价改走过35年,剩下的都是“硬骨头”,而这些“硬骨头”牵制着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目前在资金、土地、能源以及水、电、天然气等要素市场上,政府干预过多,导致价格不能反映市场供求与资源的稀缺程度,也导致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产业结构失衡,以及高污染、高能耗等问题。”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姚景源认为。
价格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王永治说,要利用价格改革带来的市场倒逼机制,促进垄断行业改革、税制改革、质量体系改革、环保体制机制改革等其他领域改革。
此外,把价格更多交由市场,也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政府对市场不必要干预的应有之义。
部分交给市场 部分完善机制
大部分价格将放开
新一轮价格改革,需在哪些方面重点发力?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未来除重要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实行政府定价外,其余价格都要逐步、有序地放开。王永治认为,“改革必然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眼下,新一轮改革的具体方案尚在酝酿,但专家和媒体各抒己见,都已在畅想大致方向。
——能源、交通、环境等价格形成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在煤、电、油、气等资源性产品领域,价格形成机制还不够合理,成为价格改革需要打破的‘最后壁垒’。”王永治说,逐步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状况和环境治理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是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方向。
——部分垄断行业价格需要改革。
近年来,电信三大运营商资费价格大幅下降。去年底,基础电信领域又开始向社会资本开放,虚拟运营商的加入让市场竞争更加充分。电信市场逐步发育成熟,为今年5月电信资费的全面放开奠定了基础。
同样,国家明确即将废除专营的食盐价格,也将迎来放开契机。有专家表示,食盐是可以竞争的领域,完全没必要专营;取消食盐专营,会增加消费者选择权,降低食盐价格。
——部分专业服务价格可以大幅放开。
今年上半年,我国先后放开了房地产咨询、专利代理、报关服务、自愿性产品认证、质量(环境)体系认证等11项服务价格,放开了除政府投资项目或委托服务以外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4项服务价格。新一轮价格改革,也明确要放开与居民生活没有直接关系的绝大部分专业服务价格。“这些领域专业性很强,其价格调整不会影响普通居民的基本生活。”王永治说。
——探索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
今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全面取消棉花、大豆临时收储政策,政府不再干预市场价格,价格由市场决定,生产者按市场价格出售棉花、大豆。与此同时,对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实行目标价格补贴,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国家根据差价给予生产者补贴。
推进要谨慎 监管要跟上
价改拒绝“休克疗法”
今年以来,相对稳定的物价水平为价格改革提供了空间,物价改革面临着难得的“窗口期”。王永治认为,若价格放开后,某些产品出现价格异常波动,我国也有足够的能力与财力平抑物价、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
但是,价格改革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千家万户,“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谨慎操作。王永治表示,价格过低,影响生产者积极性,使生产活力不足;价格过高,又会影响大众,尤其是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30多年来,党和政府对价格改革很重视,也很谨慎。在具体操作上,一直是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唯恐由于决策不当引起社会不必要的波动。”提起价格改革的“敏感性”,王永治深有感触。他建议在推进节奏上,要采取渐进方式。“由于需要考虑宏观环境、社会承受力、可控程度等多种因素,价格改革不能采用一次性放开的‘休克疗法’。比如,在调整关系群众日常出行的地铁、公交价格时,可以向合理价格回归,但不能一步到位,必须分步走”;在推进步骤上,要听取各方诉求。“价格并非一般人就能简单判断出该高还是该低的问题,应该由有关各方反复协商。具体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哪些涨、哪些不涨要做具体分析,因为它专业性很强”。此外,在推进方式上,也要注重区分居民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非基本需求部分,需要反映供求关系;基本需求部分,在理顺价格的同时,应尽量保障居民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李玲表示,对涉及百姓健康安全的药价和医疗服务改革,更要谨慎推行。李玲回忆道,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全面放开药价之后,造成价格猛涨,低价药、传统药换个剂量或者包装就坐地涨价,后来政府不得不重新收回定价权,“新一轮价格改革必须吸取这一教训”。此外,不少医院和医疗从业人员反映,医疗服务价格偏低,急需改革。李玲认为,解决这一矛盾,“调”会比“放”更有效,“老百姓看病更加看重疗效好坏,而非价格高低。国际上有个规律,医疗市场的竞争,越竞争就越贵,这一点跟一般市场竞争恰恰相反,需要认真对待。”
在我国价格改革的历程中,曾出现过几次物价飞涨的情况。因此,公众容易将价格改革与“涨价”联系起来。“这是很自然的,也表明了群众对价格的关心与重视。”王永治表示,价格改革绝不是简单的涨价或不涨价,“决定价格水平的是市场供求关系,而非改革。”他认为,尽管改革可能引起一些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整,但绝不会引起价格总水平的波动。
可以肯定的是,按照市场化方向推进新一轮价格改革后,政府定价的商品范围将进一步缩小。随之而来的,是政府如何完成角色转换的任务,即从定价者逐步转换为监管者。“放开政府定价只是第一步,监管本身也是改革,而且是难度更大的改革!”王永治说。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