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开展地方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月活动

29.06.2015  12:34

  这是一场“打非治违”规范七台河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秩序的攻坚战,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安全生产形势就难以稳定。对非法违法行为姑息迁就,就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漠视。非法违法行为的“保护伞”、黑恶势力不除,就是对人民的犯罪。

  分析过去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无不与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打非治违”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更是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自4月份开始,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精心部署下,一场地方煤矿“打非治违”的攻坚战拉开了序幕。

  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广宣传

  古人云:“明者见于未萌,智者避危于无形,祸固多益于隐微,而发于人之所忽者也。”市领导高度重视煤矿“打非治违”工作,市委书记张宪军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打非治违”工作,制定了《全市地方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活动月实施方案》。市政府还专门成立了以公安、国土、安监、煤管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地方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及私自生产维修行为,包括全市地方煤矿中未通过复产复工验收的生产及建设矿井,重点是9万吨/年以下矿井、历年公告关闭矿井。全面规范七台河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秩序。同时,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解读学习条文规定、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做到政府部门、企业、群众应知尽知。

  火工品:追根溯源严管理

  煤矿的开采,离不开火工品。严格管理好火工品,能有效地遏制非法采矿行为。为了确保七台河市安全,按照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市公安局下狠茬出重拳,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地方煤矿火工品专项治理。采取火工品登记备案、县区监管承诺、清查清缴公示和运输企业火工品运输终身追诉及火工品管理责任追查等一系列举措,对火工品进行严格管理。对辖区内的所有煤矿进行地毯式排查,对存在隐患的地方煤矿法定代表人逐个训诫谈话。按照“谁清缴、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矿登记,发现煤矿私串、私购、私存火工品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落实每日通报、每周公示制,组织治安、交管等部门对域内外火工品运输车辆进行逐车登记,确保每次运输火工品有送达清单,并终身备案,一旦发现火工品运输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则从严从重追究运输企业和车主的相关责任。针对辖区内的所有煤矿,逐一落实包保领导和包保民警,切实加强煤矿火工品的日常监管,严防出现火工品私串、私藏、私用现象;对非法买卖、运输、使用火工品的,从严从快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煤矿用电:多措并举严管理

  为严厉打击电力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七台河供电公司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牢固树立“客户安全我平安”的理念,遵循“系统思考、超前防范、主动沟通、快速反应”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公司高度重视政策性关停的煤矿企业,加强与七台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形成有效的动态管理,做到一户一核对,并保存对政策性关停涉及到的有关文函往来,对沟通过程中形成的文函、书证、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公司严把企业报装准入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网公司有关文件要求,对高危客户报装、增容用电项目认真执行报装审批制度,与市煤矿安全主管部门紧密配合,确保高危客户入网合法合规。严把供用电合同、协议关:对现有高危及重要客户高压供用电合同进行重新审核,通过签订供用电合同来明晰产权分界点、理清合同签约主体、明确供用电双方责任和义务。严把停(复)电通知关:重新梳理停、限电工作流程,确保对高危客户的各类停(复)电行为做到规范、准确、到位。

  联合执法:打非治违不手软

  在打违治违专项活动月中,公安、安监、煤管等部门通力配合,联合执法,着重对停产停工矿井是否采取强制性停产停工措施;不符合复产复工验收条件的矿井是否存在私自生产维修行为;以及其他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进行严厉打击。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的生产维修矿井,按照《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对煤矿企业进行严厉处罚,并取消煤矿整治整合资格;对工作中失职渎职以及为煤矿企业通风报信、泄露案情的相关责任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后果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专项行动覆盖全市307处矿井。

  近一个多月疾风骤雨的打非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严厉打击了地方煤矿违规违法生产行为,全面排查和切实解决了影响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地方煤矿整顿关闭和整治整合工作创造了安全环境,确保了全市安全稳定大局。(采编:柳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