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法院快速执行 为农民工讨回20万元赔偿款

17.12.2015  22:10



        “真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钱,感谢法官,谢谢!”12月9日上午,一起农民工诉被执行人哈尔滨华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案件成功执结,在海伦市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款发放现场,因打工而致残的农民工樊景阳手捧着沉甸甸的20万元的“赔偿款”,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受伤雇员追诉老板获赔偿。

        话还得从2014年说起,哈尔滨华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绥北路海伦到长发路段做护栏围挡和安装警示标志、给道口加宽等工程,樊景阳和开钩机的张英辉受雇于哈尔滨华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樊景阳负责扶桩,张英辉负责砸桩,樊景阳在从事公路护栏围挡扶桩时,不幸被张英辉所开的钩机头将左手砸伤致残,经当地院院诊断,樊景阳左手半掌不全离断伤,第4指缺失,第5掌骨部分及第5指缺失。先后住院两次,两次进行手术。2015年1月22日,经绥化市法鉴中心鉴定,其伤残等级为8级。可是,肇事者张英辉有限的理赔根本解决不了治病的昂贵费用。无奈,樊景阳将雇主哈尔滨华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追诉雇主的经济赔偿共计305 624,50元。2015年4月13日,海伦市法院审结这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判决被告哈尔滨华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樊景阳202 278,44元。被告哈尔滨华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于4月28日上诉绥化市中院,以雇员张英辉在操作时将樊景阳的左手砸伤,理应由张英辉承担赔偿责任。绥化市中院经过审理于6月17日作出判决,维持了原判。

        申请人樊景阳于2015年7月2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及时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风险告知书、报告财产令、规避执行责任告知书等,传唤哈尔滨华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赵德军,赵德军经理并积极配合说明情况。

        雇主为赔偿叫屈

        为了让申请人樊景阳尽快获得赔偿款,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多次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耐心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督促被执行人认真对待并想方设法履行判决。赵德军经理称:我们哈尔滨华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绥北路海伦到长发路段做护栏围挡和安装警示标志、给道口加宽等工程,我系该工程的项目经理。樊景阳和开钩机的张英辉系我们雇来的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因张英辉所开的钩机将樊景阳砸伤,应该由肇事人张英辉及车主负责赔偿。樊景阳在受伤后,我们积极帮助救治,为其垫付付各种费用,已尽到责任。樊景阳不告肇事人张英辉及车主,仅起诉我公司,由我公司单独作为赔偿主体承担赔偿责任,我们想不通。

        面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没有气馁,而是迎难而上,乘胜追击,更加积极与赵德军联系,通过召集赵德军与樊景阳到法院执行局进行面对面地沟通,看到赵德军并非是顽固的规避执行之徒,执行法官遂“柔情”当场主持调解。于是,法官从情理法三个方面进行劝说:从“”上说,樊景阳与赵德军是合同雇佣关系,现樊景阳发生伤残事故,赵德军要体谅樊景阳八级伤残对其今后生活的影响,且法官了解到,在樊景阳受伤后,赵德军公司积极主动地筹钱救治,为赔偿款破坏双方情谊实属不值;从“”上说,樊景阳在工作中发生事故,落下八级伤残,作为雇主的赵德军承担赔偿是“”字所在;从“”上说,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是法律规定的所刻不容缓的义务,赵德军履行赔偿义务是不可逃避的。如果拒不履行其法律义务,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通过执行法官真诚地劝说,多次耐心细致的做工作,赵德军终于想通了,打消了疑虑,主动将赔偿款20万元一次性赔付给樊景阳,而樊景阳也自愿放弃部分赔偿款,赔偿款当场履行完毕,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该案终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在双方当事人的相互谅解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当看到双方签下执行和解协议,交接执行款的时候,执行法官疲惫的脸庞也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海伦市法院坚持将调解贯穿案件执行始终,并根据不同案情巧用不同方法,最大限度的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