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发布通告:去年收入超12万昨起自行申报个税

08.01.2015  11:48

  黑龙江新闻网7日讯(实习生 林喆 记者 杨雪楠)今日,哈市政府发布《关于2014年度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的通告》,通告要求2014年度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即日起申报个人所得税。

  通告要求,凡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个人,应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其所得的范围: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拨12366税收咨询服务热线或浏览黑龙江省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网站。逾期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个人,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种方法进行

  自行纳税申报:

  (一)网上申报。登录黑龙江省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网站(www.hljgssb.com)。

  (二)邮寄申报。

  (三)纸质申报。可到当地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