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贴息贷款力促农民创业

01.09.2016  23:07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黑龙江省农民创业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年)》日前出台,黑龙江省农民创业可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农民,按照规定可在创业地申请2年期最高额度为10万元财政贴息的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按人均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最高100万元的规模给予担保贷款。

根据《方案》,对农民创办的企业、农民合作社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同时,将农民创业所需融资贷款纳入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农业信贷资金担保范畴,每年支持农民创业贷款担保额度2亿元。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对农民创办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各类就业困难人员达到企业员工的30%(超过100人的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为期2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来源:哈尔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