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三公”经费增减原因或将向社会公开

09.07.2015  09:15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2015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我省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全面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等9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

  根据《工作要点》,我省将进一步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扩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加大对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信息的公开力度,全面实行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省级审批事项须发布服务指南

  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时限、注意事项等内容。

   【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说明

  做好省、市、县政府及其部门预决算公开,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开。“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

  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及时公开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推进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

   【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建设信息

  重点围绕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规模工程项目建设信息,包括哈佳快速铁路、哈牡客专,哈齐客专、牡绥扩能改造、哈尔滨集装箱中心站,哈尔滨铁路枢纽改造工程等。

   【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

  进一步扩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全面实行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和就业信息公开。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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