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块违规电子广告屏被拆除

13.05.2016  09:19

南直路28号的违规电子屏被依法拆除。

  为优化城区环境,消除视觉污染,昨天,香坊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在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保卫支队等部门的配合下,依法拆除了辖区内限期未自行拆除的3块以“森耀律师”为宣传内容的违规电子广告屏。

  5月10日,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在媒体发布公告称,该局在哈市共调查发现19块打出“森耀律师,官司不赢分文不收”等宣传内容的电子广告屏。这些电子屏属于未经审批私设,违反《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要求设置人在11日前将电子屏自行拆除。但截至11日,违规电子屏未被自行拆除。

  昨天上午,香坊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在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保卫支队等部门的配合下,联合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分别对设置在菜艺街48号、安埠街378号、南直路28号的违规电子屏依法实施拆除。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天是此次拆除行动的第一步,下一步还将继续对违法广告牌予以坚决打击。”为确保拆除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香坊公安分局出动了70余名警力。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这种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将坚决打击,保证拆除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