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13.08.2019  21:40

  一、背景

  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省份要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省卫生健康委根据我省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需要和国家相关要求,牵头起草了《黑龙江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包含四方面内容。第一部分是明确绩效考核目标,提出2019年在全省启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

  第二部分是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根据国家制定的55项绩效考核指标,结合我省实际,增加33项考核指标共计88项并赋予相应分值权重进行考核,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党的领导、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流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人力资源、学科建设和满意度评价共9个方面的指标构成。

  第三部分是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2019年9月底前,全省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完成2018年医院绩效情况的分析评估。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对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2020年起,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年度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第四部分是做好组织实施,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要求各部门形成改革发展合力,建立绩效考核结果应用机制,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同时与医院评审评价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并做好总结宣传工作。

  三、目的

  通过绩效考核工作,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同时落实公立医院公益性,加强三级公立医院内部管理,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促进分级诊疗制度更加完善,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四、具体实施

  我省《实施方案》中制定了黑龙江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评价表,通过各医疗机构上传病案首页数据,填报相关信息以及卫生信息中心数据、财务年报和医保支付系统数据等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反馈医院,及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

  原文链接地址 http://www.hlj.gov.cn/gkml/detail.html?t=2&d=383494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