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黑龙江三级法院领导深入人民法庭调研情况综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加注重强基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黑龙江三级法院院领导深入人民法庭开展调研工作。为确保调研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制订实施方案,由责任部门牵头组织,全省共有782名院级领导,先后深入328个人民法庭、2个巡回审判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基本做到了全覆盖。各级院领导通过参与案件调解、走访驻地党政部门、听取乡镇、街道群众意见建议、召开座谈会议、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充分了解法庭工作基本情况,结合实际就人民法庭基础设施、物质装备、经费保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多元化解、专业审判、人民陪审、案件质效等进行深入调研,深入掌握人民法庭存在的主要问题、面临的挑战,对推进司法改革、明确法庭定位、职能任务等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
调研发现了一系列好经验、好做法,进行了认真总结并及时推广。一是积极开展“星级法庭”创建。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辖区特点和文化传统,开展人民法庭“星级”创建。为及时推广该成功经验,在大庆召开了全省人民法庭工作经验交流会,会后又组织了全省300余名人民法庭庭长赴大庆现场观摩、学习、交流;二是积极开展专业化建设。为更好地发挥人民法庭在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黑龙江设立了松北、爱辉、五大连池、北极、东京城5个旅游人民法庭;设立了松北、绥芬河、爱辉3个自贸区法庭;设立了人身损害、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交通肇事等集中审理类型化案件的多个专业化法庭,统一裁判尺度、总结审判经验;三是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强化诉前调解,大力推行巡回审判。构建多元解纷体系,通过送法下乡、旁听庭审、公众开放日等形式,推动乡村普法教育;四是积极服务人民群众。坚持做到“三个下沉”,即审判力量下沉、为民服务下沉、联络督查下沉。认真解决立案难问题,建立“快立、快传、快审、快结”工作模式,较好地发挥了人民法庭司法服务功能。
调研发现,黑龙江法院法庭建设还存在职能定位、布局规划有待优化,法庭工作机制、办案效果有待于提升,法庭人员配备、职级待遇有待提高,法庭基础设施、生活条件有待改善,法庭安全意识、安保机制有待加强,法庭司法监督、改革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下一步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要明确职能定位,优化布局结构。对经济发达、交通便利、案件较多的人民法庭,可以通过改造或者加挂牌子的方式转型为少年、婚姻家事、劳动争议等专业法庭或速裁法庭;对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人民法庭,要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车载法庭等灵活审判模式;对无保留必要或者需要撤并的及时调整;二是要加强人员配备,增强政治关怀。将拟提拔任用的后备干部安排到人民法庭锻炼,多做拴心留人的工作,激励干警在人民法庭建功立业;三是要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活条件。加强硬件建设,对偏远法庭工作人员给予固定的伙食补贴和生活补贴,使基层干警在各方面得到一定待遇;四是提升安全意识,健全安保机制。定期开展安保工作培训,力求使一些简单安保器械在每一名干警手中都能发挥作用,从而使法庭干警的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提高。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