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上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绥芬河市、抚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垦区、省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亚布力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尔滨铁路局:
为了推进年初以来部署的各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任务有效落实,省局经研究决定,开展上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督查时间从6月20日开始,具体到各单位的时间,由相应的督查组电话通知。
二、督查事项
在对年初以来省局安排部署的各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推进的基础上,重点对以下工作进行督查(督查项目表见附件)。
(一)“三大战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落实《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电梯安装维保单位监督检查的通知》(黑质技
监函发〔2016〕89号)要求的工作情况。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省局督查组要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所抽查单位名单在督查组到达后告知。
(二)“气瓶两站”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三)大型游乐设施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四)《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黑质技监特发〔2016〕78号)、《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调查和统计工作的通知》(黑质技监函发〔2016〕159号)等文件落实情况。
(五)按照全省特种设备会议上省局下发的《黑龙江省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范》,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六)实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告知和承诺制度情况。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地方政府安全责任目标考核的情况。
(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支持特种设备相关企业的情况。
(八)辖区内县级监察机构编制、人员配备、持证及工作状态等情况。
三、督查程序
督查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是查阅有关工作见证材料;二是抽查有关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三是针对督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向基层局交换书面的督查工作意见。
四、督查分组
本次督查工作分三个组,具体分组如下。第一组:李茂林、张滨、钟宝辉、两名检验人员,负责督查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黑河、大兴安岭、农垦;第二组:张训才、李磊、两名检验人员,负责督查:牡丹江、鸡西、双鸭山、七台河、绥芬河、森工、亚布力;第三组:姜天、郜忠海、两名检验人员,负责督查:佳木斯、伊春、鹤岗、绥化、抚远、铁路。
五、督查要求
(一)要准备好上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情况汇报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汇报材料要重点介绍前述八项督查重点的具体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二)要根据督查工作重点,准备好相关工作见证材料,需要县区局提供的要提前收集汇总到市地局。
(三)要准备好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及使用单位台账,供督查组随机抽取相关单位。
附件:2016年上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督查项目表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