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铁拟曝光逃票者"真容" 画面将不打马赛克

25.09.2015  12:23

  本报讯 逃票猖獗,沉疴难除。最高日客流超1000万人次,14条地铁线逃票现象屡禁不止。上海地铁昨天表示,将尝试把记录逃票者行为、“真容”的图像通过官方微博等平台适度公开,让全社会参与监督。

  地铁人士表示,按照《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对无车票或无效车票的,由车站人员加收5倍以下的票款;冒用证件的,由执法人员实施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使用伪造证件的,移送公安

  机关处理;对于冒用证件和使用伪造证件的,还可以将个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但稽查人员坦言,这样的处罚,并不足以震慑逃票者。

  上海地铁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即日起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逃票稽查专项整治行动,针对乘客逃票以及车站其他违规现象进行联合执法。另一方面,一种新的监督模式也在探索之中。“我们考虑将逃票行为的图像记录,在合法依序的框架下给予适度的公开,发动广大市民乘客共同参与监督逃票行为,通过社会监督的力量,推进社会诚信和文明建设。”据介绍,地铁官方微博或将作为公开逃票者行为的平台,随机选取记录逃票者逃票行为、且逃票行为未被稽查人员发现或者及时处置的监控画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在官方微博进行发布。

  上海地铁也欢迎网友乘客通过微博私信的方式,适时提供逃票行为的信息线索。

  地铁负责人说,由于逃票行为损害其他乘客利益,酝酿曝光时不会打马赛克。地铁方同时也表示,将广泛听取乘客建议后实施。

   露脸”是维权还是侵权?

  让逃票者“露脸”,是否可能侵犯逃票者的权益?上海广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潘轶认为,逃票行为基本发生在地铁站进出站闸机处,属于典型的公众场所,认定为非隐私行为当无疑义。逃票者应知晓可能遭到视频监控乃至遭受处罚的后果。“曝光逃票行为无任何商业性,并不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晓茂表示,管理部门在曝光逃票等不文明现象时,应尽可能采取谨慎克制的手段,不刻意突出或者丑化逃票者形象,不应附加任何评述乃至贬损的文字,要用文明的方式去曝光不文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