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审议通过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实施意见

26.06.2014  11:10

  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6月23日下午,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召开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并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实施意见》。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姜平主持会议并强调,全市政法系统要站在战略高度,立足中国司法体制改革全局,扎实推进上海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真正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深化改革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指出,上海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是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努力通过制度性变革优化体制机制,提升司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司法效能和办案质量,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各级司法机关要把组织实施司法改革试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紧紧围绕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展开,为司法体制的整体改革破冰探路,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白少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等市委政法委委员、各区县委政法委书记以及市委政法委机关正处职以上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