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家用地计划下达晚于我省项目建设需求的难题,省厅创新计划管理方式,于2015年12月28日下发了《关于预先下达2016年度部分省及省以下城镇村批次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在国家计划下达前,按照2015年度国家下达我省计划总量的30%,预先下达2016年度城镇村批次用地计划4284公顷,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保障了全省产业项目和村镇生产生活项目按需用地、及时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