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逾半月 冰城闻声未落地
国务院发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于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从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从正式实施到全面落实到位会是一个渐进过程。此前有消息称,哈尔滨市被列为全国十五个不动产登记试点城市之一,该内容未得到国土资源部门证实。我省牡丹江市林口县则被确定为全国十五个不动产登记试点城市之一。我省第一本不动产证已于本月1日由林口县国土资源局颁发。
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推行以来,社会对其关注度不断提升,其中关于产权、土地年限等诸多条款均与过去有较大区别。尤其是房产与土地在一个证件上体现,是否意味着土地证将会与房产证“统一”,新证又将会被赋予哪些新内涵?记者联系到了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该局一负责人称,根据目前行业内透露出的信息,结论还不是很明朗,但绝对不是仅仅换证那么简单。负责人还坦言,以往房地产政策变化,多数由房产局主持,但本次不动产登记将会由国土资源局唱主角。
记者随后联系到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该局负责人介绍,按照市政府要求,市国土资源局已于2014年4月成立了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参加的哈尔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目前,正开展职责整合和机构组建等工作,适时启动不动产登记工作。启动不动产登记之前,继续按照原有职责发放各类旧版证书。条例实施前已经依法颁发的各类证书,都继续有效。
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不动产物权的确认和保护制度,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由于历史原因,不同的不动产权利分散,由不同的部门登记。客观上既容易出现产权交叉、重登漏登、重复抵押等问题,影响不动产交易安全,也造成机构重复设置、资源浪费、行政成本增加、不方便群众和企业以及“信息孤岛”等问题。
针对社会上有观点认为,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防止腐败,有利于降低房价等,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解释说,这都不符合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根本目的和主要功能。据介绍,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核心价值在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不是为了降房价和反腐败。同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也不是开征房地产税的前提条件。在分散登记模式下,同样可以开展征收房地产税的改革。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特别是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成并全面运行后,能够为征收房地产税提供更加充分的依据和基础信息,但是否征收房地产税、何时开征、征收多少,应当通过制定相关税收法律去规定,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没有直接关联。
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实行后的查询问题,国土部门表示,按照《物权法》规定,遵循有限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查询。在信息公开查询过程中,区分不同性质的登记信息,对不同主体相应地提供及时的分类查询服务。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保障有关当事人合法的登记信息查询权利。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后,登记信息公开查询要继续依法开展,但不会无条件、不受限制地全面公开,不会导致居民住址、身份等基本信息外泄。(作者: 那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