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专访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支持改革者保护创新者惩治犯罪者
3月的湖南,草长莺飞,繁花似锦。
3月的黑龙江,冰雪未消,乍暖还寒。
石时态从家乡湖南跨越近3000公里,履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已经两个月了。在全新的工作环境中,将如何做好黑龙江法院各项工作?近日,石时态就此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的专访。
努力走出全面振兴新路
《法制日报》记者:履职伊始,您就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上提出,司法审判工作要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请您介绍一下法院在服务保障大局方面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
石时态: 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奋力走出全面振兴的新路子。作为黑龙江法院系统的领头人,我既感到振奋、兴奋,又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黑龙江是国家重点老工业基地和能源原材料及商品粮基地。近年来,受资源环境约束、去产能、调结构等影响,黑龙江感受到了能源经济下行的压力,但经济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全省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全省法院要把深入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把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支撑和保障经济转型升级作为头等重要任务,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努力以司法工作的新成效促进经济发展环境的大改善。
在年初召开的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上,我提出全省法院要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主动适应国际国内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为动力,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抓手,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根据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我们要积极推进平安黑龙江建设,努力打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要依法维护和完善市场交易规则,着力保护创新创业,努力打造公平正义的发展环境;要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努力打造全民守法的发展环境。要坚持做到省委工作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为奋力走出全面振兴新路子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法制日报》记者 : 今年,黑龙江高院在服务保障大局方面有什么具体谋划和举措?
石时态 : 今年是全面推进“十三五”规划、实现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开局之年。全省法院要紧紧围绕“中蒙俄”经济走廊和黑龙江省“五大规划”战略、“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十大重点产业”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的司法需求,抓紧研究制定保障黑龙江省“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司法指导意见。要突出重点,依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进行,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加强司法应对。同时,注重深入研究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区分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努力做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新者、宽容失误者、惩治犯罪者。
司法便民要适应新常态 《法制日报》记者 : 一直以来,黑龙江法院司法便民利民机制建设受到人民群众诸多称赞。您在这方面有什么新的想法?
石时态 : 人民司法为人民。黑龙江高院党组要求全省法院,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实体、程序、时效各个方面体现司法为民,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不断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们要围绕共享发展要求,把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司法公共服务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不仅要大力推行巡回审判,把案件纠纷解决在边远地区群众身边,还要适应“互联网+”新常态,提供网上便民服务,线上线下联通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要开设“司法直通车”“司法特快”,实行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公开”,推进庭审直播。要精心打造法院信息化3.0版,把诉讼服务从有形实体拓展到网络空间,实现网上诉讼咨询、网上预约立案、网上查询案件信息、网上阅读裁判文书、网上观看庭审直播、网上浏览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使法院网、法院官方微博、法院微信公众号、12368诉讼服务热线跨界互联。
我们还要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认真研究立案登记制改革形势下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将诉讼便民举措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提升服务质量。用创新发展理念,赋予服务中心新功能,将诉讼服务中心作为推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前导区,指导全省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非诉调解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解决纠纷。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地方立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快的纠纷解决渠道。
司法为民永远都在路上。接下来,我们还要大力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用“互联网+”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要通过黑龙江法院网、庭审直播录播视频台、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和微博、微信“新媒体矩阵”,推送信息、汇聚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跨界融合,努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文章出处: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