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东北振兴35条" 支持哈尔滨打造对俄合作中心城市

20.08.2014  12:06
  东北网8月20日讯 省发改委发布消息称,1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意见》中提出,支持哈尔滨、沈阳航空企业与国际大型航空企业开展总装、发动机、零部件等重大合作项目,推动哈尔滨、长春机场等对部分国家和地区实行72小时过境免办签证政策。

  19日,国务院就支持东北振兴意见提出,贯通东北东部铁路,研究建设黑龙江省沿边铁路;加快哈尔滨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推进建三江、五大连池、绥芬河等支线机场前期工作;加大国际运输通道建设力度,打通经俄罗斯的中欧铁路大通道,重点推进中俄同江铁路大桥、中朝丹东鸭绿江界河公路大桥、集安公路大桥等重点项目建设,开展中俄抚远、黑河等跨境铁路项目前期研究等内容。并提出加快培育新兴产业,集中力量扶持东北地区做大做强智能机器人、燃气轮机、石墨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形成特色新兴产业集群。支持沈阳、哈尔滨航空企业与国际大型航空企业开展总装、发动机、零部件等重大合作项目。大力发展水利设施,重点推进黑龙江、松花江、嫩江等主要干流、支流综合整治,完善防洪减灾体系。

  扩大向东北亚区域及发达国家开放合作。加强东北振兴与俄远东开发的衔接,启动中俄远东开发合作机制,推动在能源、矿产资源、制造业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合作项目,按国务院批复方案加快筹备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支持哈尔滨打造对俄合作中心城市。给予东北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原油进口及使用资质,赋予黑龙江农垦粮食自营进出口权。优先支持东北地区项目申请使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推动哈尔滨、长春机场等对部分国家和地区实行72小时过境免办签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