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森林公安局破获三起盗伐林木案
13.10.2014 16:10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014年9月2日,黑龙江省东宁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东宁县老城沟村西苇子沟有人盗伐林木。经查:翟某于今年2月份为了非法获利雇用劳务人员窜到通沟林场施业区老城沟西苇子沟盗伐柞树300余棵,盗伐柞树原木材积为50.9489立方米,折合立木蓄积73.839立方米。嫌疑人高某明知盗伐木材仍非法收购。目前,翟某、高某已被取保候审,该案己起诉到东宁县人民检察院。
2014年9月11日,东宁县森林公安局接到通沟林场副场长报案称:其在东万鹿沟检查站附近截获一运输林木的农用四轮拖拉机,该木材来源不明。经查:嫌疑人藏某因自家栽木耳菌缺少搭架子的木材,于9月11日用油锯盗伐柞树七株,盗伐林木原木材积1.367立方米,合立木蓄积1.8726立方米。东宁县森林公安局决定给予嫌疑人藏某罚款8748.80元,没收盗伐的柞树,补种十倍树木70棵的行政处罚。
2014年9月11日,东宁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道河镇跃进村栽种的落叶松林被盗伐了五十多棵。经查:7月初,嫌疑人郑某为搭建晾晒地栽木耳的菌架子,盗伐道河镇跃进村闫宗生家栽种的落叶松52棵、白桦树3棵,盗伐木材合立木蓄积1.3046立方米,折合原木材积0.9055立方米。东宁县森林公安局对嫌疑人郑某给予罚款2691.38元,没收违法所得538.28元,补种十倍树木五百五十棵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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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2014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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