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东宁口岸实现果蔬出口直通放行输往俄罗斯

21.08.2014  12:21

  东宁口岸自8月实行果蔬出口直通放行制度至19日,已有6批162.78吨、货值7.04万美元的果蔬以直通放行的方式输往俄罗斯,为企业节省成本约5000美元。东宁检验检疫局采取多种措施保障直通放行货物顺利通关。加强协作,开辟“绿色通道”。直通放行的出口货物只需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施检合格,就可凭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货物滞留时间减少,通关效率得以大幅提高,平均减少40%的通关时间,为优质果蔬保鲜提供先决条件,较大幅度降低了口岸通关成本;恪守职责,严格把关监管。为了加强对直通放行货物监管,保障直通放行制度的健康、安全运行,该局依照相关规定对申请直通放行的企业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严格按照《实施出口直通放行货物目录》对直通放行货物进行把关,对运抵口岸的直通放行货物实施随机查验,降低货物在转运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转变方式,提供优质服务。为了使直通放行制度最大限度上惠及企业,该局定期召开企业座谈会,深入企业走访调研3次,听取企业对该制度提出的合理意见。问企于需,解决企业在通关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符合规定直通放行制度要求的的企业提交的申请进行快速、高效审批。

  出口直通放行是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口直通放行范围内的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施检合格后,直接签发通关单,企业可凭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无需在口岸二次申报,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查验。符合直通放行条件的企业,在报检时可自愿选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方式或原放行方式。国家质检总局按照低风险、可控制原则,统一制定可实施出口直通放行货物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黄鑫)

编辑: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