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东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市检察院民行工作

10.11.2017  11:55
  近日,东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东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报告》、《东宁市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市检察院民行工作情况审议报告》、《东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为了这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市人大副主任李欣宏率领内司委委员提前到东宁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视察,深入了解民事行政检察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积极建言献策。人大的一系列有力举措切实为东宁市人民检察院更好履行民行检察职能给予了有力支持。 东宁市人大视察民行检察工作     10月26日,东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欣宏亲自带队,率领内司委委员一行8人到东宁市人民检察院视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会上,副检察长曹云娟结合PPT汇报了近两年来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介绍公益诉讼、支持起诉等亮点工作,并汇报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存在的困难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内司委委员对民行工作   积极建言献策   内司委委员肯定了民行部门做出的艰辛努力和取得的明显成效,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受理条件、前置程序、公益诉讼办理情况、沟通协作机制建设、规范性文件报备等方面进行了提问,对存在的诉讼监督案源匮乏、群众知晓度不高等问题给予了诸多有效的建议。   人大副主任李欣宏对东宁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民行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效果明显,并对今后的民行工作提出四点希望:一是将拓宽案源渠道和加大宣传力度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民行检察监督环境。二是将办理提请抗诉与再审检察建议结合起来,强化监督质量,提高办案效率。三是把监督法院积案与破解执行难结合起来,促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司法秩序。四是把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与抓几起典型案例结合起来,加大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督力度,增进人民福祉。   会后,内司委委员先后视察了民事行政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接待室,了解了民行科的办案设备配备和队伍建设情况。副检察长曹云娟表示,民行工作离不开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今后将把向人大汇报民行检察工作常态化,依靠人大的有力监督促进民行工作更加健康有序发展。 东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民行工作   11月1日,东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东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报告》、《东宁市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市检察院民行工作情况审议报告》、《东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 东宁市院检察长石扬报告民行工作     东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石扬在会议上汇报了近两年来民行检察工作取得的新成果,并针对目前民行检察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东宁市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市检察院民行工作情况审议报告》。报告指出,市检察院在支持农民工讨薪、收集监督线索、打造对俄服务特色、促进矛盾化解、推行阳光检务,延伸司法职能等方面做出可圈可点的成绩,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尤其是针对食药品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向两个行政机关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三件,效果立杆见影,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这项工作已经走到了牡丹江市乃至全省的前列。但是,民行工作也存在宣传力度不够、监督案源有待拓宽等问题,并结合东宁市情,提出四项建议:一是深化认识,强化民行监督理念。二是积极创新,优化民行监督格局。三是健全机制,提高民行监督水平。四是加强宣传,夯实民行监督基础。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东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切实助力东宁市人民检察院更好的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进一步实现行政权力法治化。   最后,大会对东宁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提出了审议意见:一是加强对立案登记制的监督,保障群众诉讼权益。二是加强对民事案件超期审理的监督,规范法院审判程序。三是加强对法院执行难的监督,促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四是加强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重点针对盗伐林木破坏森林资源、河道非法采砂、废弃菌袋治理、食品安全领域开展工作,通过办理典型案例形成司法震慑。东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表示将会继续本着务实、规范、创新、科学的工作方式,全面做好民行检察工作,积极回应人大常委会和全市人民的期盼,为“法治东宁”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