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限制出境见实效 五天履行55万元

08.07.2019  22:41

    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根据案情采取有力执行措施,通过发布失信、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拘传、拘留、罚款等方式,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近日,该院通过限制被执行人出境,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顺利执结。

    张某某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自2017年东安区法院就乔某诉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后,张某某就一直下落不明。执行立案后,因被执行人张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有出境经历,东安区法院依法对张某某作出在全国范围内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

    今年6月初,原本准备出国打工的张某某经多个口岸都无法出境,才得知自己是因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被限制出境。这下,张某某坐不住了,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了联系。有了被执行人的下落,东安区法院执行局立即行动,在张某某到达法院后,执行法官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后,便着手制发拘留决定书。张某某迫于强大的法律威慑,终于同意履行还款义务,通过微信转账及银行转账等方式,五天时间履行了55万元的还款义务,至此,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