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集中学习《准则》和《条例》

13.01.2016  15:57

        1月4日,为了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召开廉洁司法集中教育动员大会,全院干警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院长张翼宏带领全院干警学习了《准则》和《条例》,并强调《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党的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

        张翼宏指出,全院干警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贯彻实施:一是要坚持把廉洁自律准则的学习与落实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相结合,进一步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把握廉洁从政的“风向标”;二是各党组成员要结合一岗双责、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对照中央八项规定、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法院“六个不准”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党员干部在个人工作和生活中严于律己,争做廉政表率。三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司法监督员的作用,设置好“隔离带”,构筑起“防火墙”,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以非同寻常的力度和措施,坚持不懈地推进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使人民法官队伍真正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的高素质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