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将严厉整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
记者日前从省政府获悉,黑龙江省近日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初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监管格局,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健全,监管技术手段更加先进,协作配合机制更加完善,网络交易秩序逐步规范,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据悉,《实施意见》中明确了突出监管的重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打击网上销售假劣商品,即以农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电器电子产品、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儿童用品以及服装鞋帽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健康安全、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为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强监管执法。同时,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在制造加工环节,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强风险监测,净化生产源头;在流通销售环节,加强网络销售商品抽检,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
二是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为重点,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侵权违法犯罪;加大对销售仿冒知名商标、涉外商标商品的查处力度,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强化对网络(手机)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及含有著作权的标准类作品等重点领域的监测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网络非法转载等各类侵权盗版行为;扩大版权重点监管范围,将微博、微信等新型传播方式纳入版权监管;加强网上专利纠纷案件办理和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开展邮件、快件寄递渠道专项执法,重点打击进出口环节“蚂蚁搬家”等各种形式的侵权行为。
三是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推行网络实名制,推广使用电子标签,实现侵权假冒行为网上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全程追查不法分子住所地址、IP地址、协助有关部门查询银行账户等,提高执法打击的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