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严禁公交车带“病”运营严防恐暴易燃事故发生
01.08.2014 13:30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检查要求公交企业做到“三要”。一要建立健全公交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对所有公交车辆的燃油、电路、气路系统和灭火器材、车窗安全锤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和维修,严禁公交车带“病”运营;二要积极做好乘客的宣传工作,通过车辆视频、车体广告等加强消防安全宣传,严防乘客将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和有放射性等危险品带上车;三要在公交站和车辆醒目位置张贴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上车、严禁吸烟、严禁烟火等消防宣传标语,坚决制止和杜绝不安全行为发生。
检查人员还分批对公交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车辆维修保养人员、司乘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进一步强化了他们的安全意识,使其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消防技能,严防恐暴易燃事故发生。(通讯员 陈媛一)
附件: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1.08.2014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