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建设水平 10个单位被评为全省示范司法所

15.01.2018  09:51

  为树立一批基层基础扎实、工作特点鲜明、体制机制完善、队伍建设过硬、业务工作规范、整体工作效能显著的基层工作典范,引领和带动全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基础建设再上新台阶,近日省司法厅评选出10个单位为全省示范司法所。

  省司法厅决定命名桦川县司法局、肇州县司法局、鸡东县司法局、铁力市司法局、绥棱县司法局、省农垦总局红兴隆管理局司法局等6个单位为全省示范县(市、区)司法局;东宁市司法局三岔口司法所、抚远市司法局乌苏司法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司法局敖林西伯司法所、虎林市司法局中心司法所、宝清县司法局七星河司法所、伊春市新青区司法局兴安司法所、省农垦总局红兴隆管理局司法局北兴司法分局、省农垦总局红兴隆管理局司法局二九一司法分局、省农垦总局北安管理局司法局建设司法分局、省农垦总局建三江管理局司法局勤得利司法分局第二司法所等10个单位为全省示范司法所。

  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以创建示范司法局(所)为载体,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推进基层司法局(所)整体建设水平,把群众需求、群众满意作为推进示范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作者:米娜)

(责任编辑: 齐雪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