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9月举行“最后一考” 大小兴安岭林区37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纳入放宽条件地方

06.06.2017  10:04

  今年是国家司法考试的最后一年,记者5日从司法部获悉,司考“最后一考”将于今年9月的第三个周末,即9月16、17日举行。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贾丽群在司法部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解决好中西部基层以及欠发达地区法律人才不足问题,今年司考继续实施放宽条件政策,在放宽条件地区实行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措施不变。

  “放宽条件地区范围有所扩大。”贾丽群说,今年将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林区的37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纳入放宽条件地方。这37个县级区划内的考生,报考学历条件放宽至法律专业专科毕业。为提高司法考试工作的信息化水平,降低考试安全风险,今年司法部决定在黑龙江大庆、江苏苏州、广西北海、重庆北碚和宁夏石嘴山5个考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作者:罗沙 白阳)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