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热议“路边停车不收费” 15000个收费停车位可能不收费

03.08.2014  11:24

  停车难、停车贵、停车位不好找……买车容易,停车却犯了难。自2007年开始实施的《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准备重新修订,近日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市民最关注的是车行道两侧施划的停车位是否收费?市民、交警和专家们对此有着自己的观点。

   缓解停车难

  15000个收费停车位可能不收费

  7月19日,《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开始征集意见。据省交警总队参与此次修改的法制室负责人董玉森介绍,道路两侧的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就应该归还给公众使用,并且随着汽车数量的增多,为了缓解停车难问题,《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第57条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会同城市道路主管部门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停车位,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并及时进行调整。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上施划停车位。城市车行道两侧施划的停车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记者从哈市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哈市车行道两侧和人行道上的停车位有16000个。其中,车行道两侧的停车位有15000个左右,大部分都是收费停车位,这些停车位主要集中在商圈周边、广场以及二、三类街道上。

  目前,商圈附近的车行道两侧的收费停车位的收费标准为白天时段停车不足15分钟免费;15分钟至1小时7元/台;超过1小时每30分钟加3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收费;24小时最高限价60元/台。而二、三类街道收费停车位的收费标准同样15分钟内免费;15分钟至2个小时5元/台;超过2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台;24小时最高限价15元/台。

   赞成:停车不收费逛街不着急

  “去商圈附近买东西,停好车后直奔商场,能在一个小时内买完的东西,买完就走,绝不闲逛,但心里还是不踏实地看着手表上的时间。”这样的描述虽然有些夸张,但对于去商场购物需要停车的市民来说,在购物的同时也在计算停车的时间以及费用。

  哈市市民王芯蕊每到周末都喜欢约上自己的闺蜜去逛街,每次至少逛上两三个小时以上。而在商圈附近停车,在不免费的情况下,每次的停车费用也要花上20元左右。

  王芯蕊说:“如果道路两侧的停车位不收费,那么逛街就不会再掐算时间了,也能省下一笔停车费,我赞成不收费。”

   反对:商家“霸”车位市民没地方停车

  8月1日9时,记者来到哈市道里区透笼街,尚志大街与透笼街至一面街与透笼街之间的车行道两侧的停车位是收费的。在曼哈顿门前一侧,一名身穿浅蓝色制服的工作人员正在引导车辆停车,在车主交了费用之后,收费人员为车主开具了发票。

  据工作人员说,透笼街收费停车位有199个,只有少数车主停车不到15分钟,大部分车主的停车时间都在一个小时以内。

  在附近停车的李永生说,如果商圈周边的停车位取消收费,他觉得并不可行。假如取消收费,那么没等购物的市民来到商场时,商家就会将车辆停在停车位上,一停就是一天,也会长时间霸占车位。如果收费,一些商家就不会霸占车位。

  11时,记者来到哈市道里区恒祥城一期小区门前,上个月开始被交警部门重新施划停车位后,开始收费。小区一居民告诉记者,他们不同意收费,因为小区门前的商家几乎都有车,小区内的居民也将车停在这里……如果车辆不开走,一停就是三四天,那么停车资源就会长期被个人所占用,对于其他人来说也不公平。要是碰到“僵尸车”,那就更浪费停车资源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支持停车位收费的人中,也有人建议要在现有的收费标准基础上,提高停车费用。现在一些商圈附近的停车位或者停车场,即使收取停车费也要等上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有停车位。如果提高收取停车费用后,停车位就不会那么紧张,停车位周转率也会相应提高。

   中立:乱圈地划车位不能收费占用道路资源就应收费

  据哈尔滨工业大学交通学院刘景星教授说,道路两侧被施划上停车位以后,供行车使用的道路资源就被停车所占用了,静态交通必然也会影响动态交通。所以,道路资源是有价值的,无论政府什么部门收取停车费,对于使用停车资源的车主来说都应该缴纳停车费,这是毋庸置疑的。

  而对于城市道路而言,街道两侧施划的停车位可占到城市总道路的5%-8%,一旦超过这个数值,那就意味着很多行车资源变成了停车资源,这是不允许的,最好不要施划。还有一些没经交警部门审批就私自施划的停车位,不应该收费,但前提是不超过城市道路8%的停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