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组成7个督查组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26.12.2016  16:37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日前,牡丹江市委市政府组成7个督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岁末年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督查检查采取听取政府和部门工作汇报、照单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第四战役推进落实情况、隐患督办整改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等,实行“四个必查”,即人员密集场所必查、涉粉尘涉氨生产经营单位必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必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单位必查。

      为确保督查检查实效,市委市政府分别从交警、消防、安监、煤安、建设、商务、质监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由副处级领导带队,严格落实督查检查责任制,严格督查检查标准,严格落实 “高标准、严要求、态度坚决、切中要害、突出重点”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采取直接查办和移交查办的方式,推进问题整改。同时,督查组要求,督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规定,严守工作纪律,如实报告情况,不得隐瞒、歪曲、捏造事实,不得利用督查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被督查地区或部门要自觉接受督查,不得隐瞒不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不得干扰、阻挠督查工作,违反要求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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