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中介、廉价工、传销窝——暑期打工骗局起底

22.07.2015  12:44

  新华网北京7月21日专电 题:黑中介、廉价工、传销窝——暑期打工骗局起底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徐海涛 周蕊 刘恩黎

  正值暑期,不少大学生选择打工、实习。然而,记者采访发现,由于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层出不穷的招工骗局不仅使大学生兼职实习效果“大打折扣”,甚至会造成财产损失、危及人身安全。专家建议,应多方合力建立联动监管机制,防范侵权陷阱。

  “好工作”背后暗藏重重陷阱

  “本来想趁着暑假找份工作,锻炼一下自己,却没想到遭遇了骗局。”就读于中部某高校的大二学生余洪谈及自己此前的求职经历直言“郁闷”。近日,余洪在网上看中一份待遇不错的工作,但在依照要求缴纳了手续费和押金之后却发现和预想的截然不同。

  “发布信息的一家中介,告诉我已联系好用人单位可直接面试,他给我一个用人单位的联系方式,结果打过去却被告知人已招满,且企业也未委托中介进行代招。”余洪说,事后收取了费用的中介机构表示可再推荐别的机会,但推荐的工作都很不理想。

  近年来,兼职打工成为许多大学生眼中的就业“必修课”。据统计,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近750万人,面对就业压力,不少在校大学生特别是准毕业生会利用暑期时间投身到实习、兼职中,然而与之相伴的,却是层出不穷的打工陷阱。

  ——骗钱“黑中介”。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介绍,每逢假期,一些不良社会中介机构就会通过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的形式,诱骗大学生报名,并违规收取中介费、交通费、体检费或者押金等费用。近期,有媒体报道几十名湖南大学生在前往深圳打暑期工时,被“黑中介”骗钱后流落街头。

  ——廉价劳动力。记者梳理发现,在近年来屡发的大学生打工纠纷中,不少都涉及企业以工作不积极、工作有差错等为由,借故不发放工资或扣钱,有的企业甚至将学生当做廉价或者免费劳动力,安排大量工作,学生既不能领到应有的报酬,学习到的知识和技能也极其有限。

  ——传销骗局。长期从事反传销工作的专业人士池建军表示,一些传销组织或者传销分子会打着“招工”“培训”的幌子,或者宣传快速致富的创业机会来吸纳人员,在校学生在被骗入传销组织后,不仅会遭受财产损失,更甚者还可能会被传销人员洗脑,走上传销道路,影响人生前途。

   并不高明的骗局为何屡屡得手?

  事实上,类似的大学生兼职、打工骗局近些年已屡见不鲜,其骗术也并不高明。

  为何此种骗局屡屡得手?受访人士指出,涉世未深、容易轻信熟人或者网络上的信息,是此类事件频发的原因之一,且一些高校未对学生进行有关知识培训和指导,不能为学生旺盛的暑期工、兼职需求提供相应的正规合法的打工机会,相关部门也缺少监管措施和机制,这就使得学生兼职一直处于“边缘地带”,给打工骗局提供了滋生的空间。

  曾经因打工被骗“流落”外地的小林告诉记者,自己和受骗的同学主要都是来自一个基础科学类专业,加上又是三本学校,找到对口的暑期实习并不容易,应聘名企“难于登天”,学校里面也没有提供类似的工作机会,只好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和几十名同学一起外出打工结果受骗。

  “一些学生在上当受骗后,也不知道怎么维权,有的甚至嫌麻烦选择隐瞒、认栽,加之部分地区对此类‘黑中介’或‘黑企业’的打击力度还不够,这在某种程度上使得这些‘黑机构’更无所顾忌。”熊丙奇说。

  与此同时,记者了解到,对大学生暑期打工的监管,主要涉及到教育、劳动、工商、公安部门,近年来异地打工的现象日渐增多,也给监管带来了现实的挑战。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大学生暑期打工的主管部门应是学生流出地的教育部门,可是,在现实中,无论是高校还是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对大学生暑期的流向都难以把握,护航就更谈不上了。暑期打工一旦出现纠纷,就成了流入地劳动、工商和公安部门的“烫手山芋”。

  据介绍,劳动监察部门负责监管取得职介资格但不规范经营的中介,工商部门负责监管没有职介资格但有工商营业执照、超范围经营的中介,工商部门则主要负责监管定性为诈骗的、没有任何资质的中介。“尽管三部门都会积极介入,但在中介情况未明之前,监管部门更多地只能安抚受骗学生情绪,将其送回学校所在地,对学生提出的要求退钱、补偿、重新找一份暑期工等要求都很难满足。”上述人士坦言。

   防范被“”还需多方合力

  专家表示,大学生打工兼职以及实习等事关学生个体、高校、用人单位等多个方面,社会影响广且关注度高。要杜绝此类骗局,既需要学生从自身做起,提高识别能力,也需要多部门的事先教育和全流程监管,多管齐下形成合力。

  广西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罗国安指出,学生自己要加强学习,培养自己独立判断能力,不要想走捷径,受虚假信息的诱惑。选择正规合法的企业或单位进行实习或兼职,在开始工作前先签订合法的用工合同。在发现上当受骗后第一时间报警,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章晓懿建议,针对诸多大学生打工被骗事件,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负起主体责任。高校除了要为学生提供充足的正规实习机会外,还应对校内招聘信息严加审查,学生个人在外打工的,可以要求向学校报备,为学生设立保护“屏障”。

  同时,专家表示,还应把打工必备的法律知识等列入学校教育的一部分,针对学生兼职时遭遇的骗局进行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向学生讲解如何分辨信息真伪,以及合同中应注意的细节。

  熊丙奇认为,相关部门还应建立健全管理办法,规范用人单位行为,加强对企业资质和经商范围的审核以及监管力度,形成对发布虚假工作信息、侵害学生权益等行为的惩戒机制。“针对传销骗局,相关部门也要加大查处力度,学生们也要了解一些传销常识,在发现被骗后及时保护好自己。”池建军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