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宣传活动

06.04.2017  20:05

值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颁布实施25周年之际,平房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文物保护管理所于4月1日上午9时在建文广场采取多形式、多措施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宣传活动,开展了以“保护文化遗址,彰显文明中华”为主题的文物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普及推广文物保护知识,增强群众依法保护文物意识。

在宣传现场,文旅局不仅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台,现场解答市民的提问,同时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书籍及悬挂主题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向现场市民宣传普及文物法律知识。

为使此次活动取得实效,区文物保护管理所工作人员结合实际工作,向在场市民介绍了文物的概念、特点、特性、价值及保护意义,并以展板的形式对平房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宣传,让广大市民了解文物,从而热爱文物,引导市民提高保护文物的思想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树立了市民的法治意识,提高了保护文物的自觉性和积极,也为促进全区文物保护动作任务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来源:平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