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将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贯穿巡视工作始终

21.05.2016  11:10

  今年省委第一轮巡视陆续结束巡视了解环节工作,目前转入报告巡视情况环节。去年以来,黑龙江省始终坚持把巡视过程作为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过程,有效规范和促进工作开展,确保巡视工作向全覆盖目标如期迈进。本轮巡视后,黑龙江省实现对全省132个县(市、区)的巡视全覆盖,届时,全省巡视覆盖率将达到76.3%。

  《条例》颁布后,省委立即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重点工作全力推进。从2015年第三批专项巡视启动动员开始,均采取以会代训形式组织巡视干部系统学习《条例》。每轮巡视中,省委巡视组负责人都依据省委巡视办专门编印下发的《条例》宣讲提纲,对每个被巡视单位开展专题辅导。在今年第一轮巡视中,17个省委专项巡视组相继紧密结合自身巡视工作实际,采取集中或分片方式对67个市辖区和3个“回头看”单位进行《条例》专题宣讲。

  截至目前,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已结合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组织近700人次的集中培训,省委各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已组织近6000人次的辅导讲座,《条例》宣讲已经成为贯穿黑龙江省巡视工作始终的重要内容。

  通过层层贯彻落实《条例》,将其贯穿于巡视工作始终,黑龙江省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在全社会形成了关心支持、积极配合、有序参与巡视工作的良好氛围。被巡视单位也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巡视组不是单纯“挑毛病”,而是帮助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共同促进本单位健康发展,真心维护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很多被巡视单位由当初对巡视组的被动接待转变成信任配合、主动支持。

  去年以来,黑龙江省巡视发现“四个着力”方面问题3092个;问题线索2525个,其中涉及厅级干部271人、处级干部85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