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授予孙波“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26.06.2014  11:46

  黑龙江新闻网讯(记者 闫一菲)中宣部日前授予我省优秀法官代表孙波“时代楷模”荣誉称号,并在中央电视台“时代楷模发布厅”发布孙波的先进事迹,号召全社会向他学习。中宣部副部长王世明,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效廉,省法院院长张述元出席发布会。

  孙波现任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曾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刑判工作先进个人等。由于长期忘我工作,孙波劳累过度,致使双肾衰竭,经历两次换肾失败,现今他靠透析维持,却仍坚守在审判岗位上。发布会上给予孙波的敬辞是:他以铁肩担道义、用信仰铸忠诚,把办好案、办铁案视为天职,忠实履行公正司法的神圣职责,与生命赛跑,与病魔抗争,在忘我工作中追求生命的价值,守得住节操、经得起诱惑,在秉公办案中坚定职业操守,为百姓着想,为群众解难,在司法为民中彰显公仆情怀。

  发布会现场播放了孙波先进事迹视频短片,向孙波颁发了“时代楷模”纪念章和荣誉证书,并展示了由中国楹联学会和中华诗词学会组织创作的反映孙波先进事迹的楹联和诗词。该发布会于6月25日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