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14.07.2016 15:06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专项整治主要任务:
一是强化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管控。认真落实近年来国务院、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突出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强化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巩固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工作成果。
二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化工)生产过程安全管理。认真吸取近期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教训,切实强化危险化学品(化工)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着力解决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建设不到位、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得不到有效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能严格落实,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
三是开展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钾)安全整治。详细排查辖区内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钾)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强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钾)的危险特性宣传教育,特别是要督促相关企业深刻吸取国内外一系列相关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强化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钾)安全管理。
四是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库(堆)场、码头安全整治。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库(堆)场、码头进行逐一排查,彻底整治储存场所安全条件不合格、超量储存、违规混存、超高堆放、野蛮装卸等行为,凡是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改正;组织详细排查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内重大危险源,摸清底数和分布情况,制定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督促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及时将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物化性质、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报当地负责港口、码头消防监督工作的公安消防机构。
五是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整治。督促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开展风险辨识,强化人员培训,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要突出城镇燃气、学校涉及危险品实验室及食堂、餐饮场所等使用化工试剂、甲醇燃料、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检查,落实责任,建立严格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实验室消防等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规范设置、严格管理校园内部危险化学品仓库。
六是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加强对涉及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对消防安全布局及场所设置情况、消防安全机构与职责落实情况、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情况、消防设施配备使用和维护保养情况、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灭火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情况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加强消防队伍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的业务训练,强化灭火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为保证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市政府安委会专门下发了《鸡西市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全面检查、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同时,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在专项整治中承担的任务、职责进行分工,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采取约谈、通报、媒体曝光等方式推动隐患整改。(通讯员 刘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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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4.07.2016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