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笔试公告

12.01.2022  16:57

    根据《黑龙江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安排,网络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现进入笔试环节。现将笔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笔试人员
   已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考生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22年1月14日,考点设在哈尔滨华夏中等专业学校,考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打印准考证、承诺书的时间及方式

    1.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1月12日19:00开始。
   2.打印准考证方式:请参加笔试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hljjrzx2021.ibaoming.net/)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页面上的“打印笔试准考证”选项自行打印。
   3.打印承诺书:请考生于考试前打印本公告附件中的《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1),及《2022年黑龙江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考试考生承诺书》(附件2),《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及《2022年黑龙江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考试考生承诺书》打印后需完整填写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单位及职位代码等信息,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不可缺项,否则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四、相关要求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于笔试当日早8:30前到达考点,进行扫码、测温、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疫工作,严禁陪考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可以电子身份证代替)、准考证、《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2022年黑龙江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考试考生承诺书》、考前48小时内(以采集样本时间为准)具备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参加考试,以上材料缺一不可,缺少证件或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期间,考生须按照准考证公布的考场号、座位号对号入座,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取消考试资格。
   4.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五、防疫要求

   1.请考生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2.请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考生应在考前申领“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考点时供工作人员查验。
   3.请考生携带考前48小时内(以采集样本时间为准,下同)具备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参加考试。
   4.请考生在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自觉遵守考点防疫有关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在进入考点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及体温测量。绿码、核酸阴性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
   5.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考生进出考点、考场及考试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须摘下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6.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严重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接受治疗。
   7.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8.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或隐瞒病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451—87889875

     附件:

     附件1.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附件2.2022年金融司法协同中心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考试考生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