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院专题调研小额诉讼案件审理工作
日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针对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工作,大庆中院民商事审判部门组织业务骨干,成立调研课题小组进行深入调研、系统总结,形成了有针对性、有可操作性的调研报告,奠定了今后开展此项工作的良好基础。
受案基础条件较好。近三年来,各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年均受案在25000件左右。10个基层法院和27个派出法庭,均可以审理小额诉讼案件。按照黑龙江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为分界线, 2013年初至2014年11月,符合小额速裁受案标准的案件6695件,占受案总数53308件的12.56%。其中,高新区727件,萨尔图1071件,让胡路1016件,龙凤760件,红岗104件,大同286件,肇州1145件,肇源851件,林甸717件,杜蒙18件。共有1475件以判决方式结案,占22.03%,其余以调撤方式结案,调撤率77.97%。上诉446件,占6.67%。在总数量不多、上诉率不高的情况下,有利于在适用初期摸索、总结经验。
审判资源配置相对合理。该市基层法院共有民商事审判干警197名。其中,一线审判法官116名,辅助人员81名。高新区法院法官9名,辅助人员6名;萨尔图法院法官15名,辅助法官14名;让胡路法院法官28名,辅助法官28名;龙凤法院法官10名,辅助法官7名;红岗法院法官10名,辅助法官3名;大同法院法官7名,辅助法官1名。大多数法院的审判法官和辅助人员队伍较为充实,具备开展小额诉讼程序的人力资源条件。
群众满意度普遍较高。2013年初至2014年11月,大庆市法院系统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为63件。其中,萨尔图区法院1件、让胡路法院57件,肇州法院5件。在案件类型方面,劳务合同纠纷25件,抚养费纠纷14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8件,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8件,民间借贷纠纷3件,租赁合同纠纷3件,生命权、健康权纠纷2件。在审理时限方面,审理期限最短的为4天,最长的为30日,平均审理时限为20天。在结案方式方面,适用小额诉讼的63件案件中,已审结60件,需要转换普通程序审理的3件.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的6件,调解结案14件,撤诉40件。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其中有1件调解结案的当事人已即时履行,判决结案的未有进行申诉。
虽然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具有审判效率高、诉讼成本低的优势,但自2013年以来,该市仅有萨尔图、让胡路区和肇州3个基层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了63件案件,仅占可适用小额速裁程序的0.9%。主要原因有在以下几个方面:司法理念更新较慢。有些法院受传统的民事诉讼制度的影响,对于新的司法制度接受程度不强,思想认识不到位,等靠观望,开拓创新能力不强。法律规定不尽完善。小额诉讼制度的规定列入简易程序章节里,有些法官认为其是依附于简易程序而存在的,不是独立的诉讼程序。审理过程中的工作流程、程序设置、节点分布不够详细,特别是速裁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缺乏可操作性。诉讼程序利用率不高。立案环节较少按照标的审查是否应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单独立案号,相关业务庭适用小额诉讼意识不强,把关不严,导致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数量不多。程序救济方面存有顾虑。由于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对于判决结果不服的,只能申请再审,而一旦处理不好,就会引发信访案件。
因此,有些法院将矛盾上交,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意图通过两审终审缓解本院信访压力。针对这些问题,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提高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的责任意识、办案能力。二是固定人员配置。条件成熟的法院,可以成立单独的小额诉讼庭,或由相对固定的审判人员审理。三是加强质效管理。纳入法院审判管理体系、目标考核体系和绩效考评体系,强化流程监管。四是尝试完善运行程序。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